目前可探亲一次申请半年.但可延长申请半年.也就是一次最长可一年 详细如下 每次停留期间6个月,每次得申请延长6个月 4年以后再申请长期居留 在台探亲连续满4年,且每年合法居住期间超过半年,得申请项目长期居留 连续居留满两年,且每年合法居住期间超过半年,即得申请定居 可以拿到在台身份证明
上面寫的那是依親..不是探親.. 探親拿不到居住證..適用在探訪非直系親屬的方法.. 之前是15到30天吧??現在好像寬些有到三個月... 就是以你的簽證時間為準..簽証內時間離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