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居很多人都存在误解,以为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婚姻法规定的是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以上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并不能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所以说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以分居满两年,属于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条件。
你好,你所说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是属于我国婚姻法上关于确定是否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情况,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情形,比如分居满两年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所以你不用走你所想的第二条路。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没有了感情,婚姻也就失去了根基,不能以分居时间做为标准。
希望采纳
分居三年算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过,还是到律师事务所具体了解清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