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们家是否在使用,即便不在那里常住,但是回家看看住几天也算,如果坚持有使用权就属于无理要求了,宅基地的政策规定了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不发放证件,也就是不收回暂时用着,就是不认可是合法的。你们家的情况也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是政府干部你们就放弃吧,作为党员起个带头,不要让宅基地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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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如果你们户口都不在老家了,当时迁户口的时候没有转让,那就是还有的,如果转让了,那就没有了。公务员看当时有没有也调到现在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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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是自己的根,谁能收啦,
户口不在.肯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