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到警告处分,可以提前解除处分吗

2025-05-15 16: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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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解除,根据《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

特殊贡献,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已改正错误的,按照《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期限予以解除。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从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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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处分的特点:

1、公务员处分是由法定权限的机关作出的行为,是一种内部行为。

2、公务员处分的对象是违反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公务员,是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务员处分是一种制裁,是国家对有违反公务员义务和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实施的物质或者精神上的惩罚,目的是对公务员进行教育、监督、约束。

4、公务员处分具有特定的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

回答2:

可以的。

根据《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

特殊贡献,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要追加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

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又犯错误,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在给予新的行政处分时,加重一档处分,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

第五条、监察机关直接批准做出的行政处分,由批准的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上级监察机关对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直接做出行政处分的,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第六条、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监察机关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解除行政处分时,需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监察机关在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须征求提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同意。

第七条、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应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做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

回答3:

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因此,国家公务员在受到行政处分期间,只要其表现符合受奖励的条件,不但可以给予奖励,而且还可以因立功而提前解除处分。

回答4:

可以的,但是需要立功,或者说你表现的好的话,领导赏识你,你就会提前解除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