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未成年子女移民。美国公民的已婚成年子女为亲属移民的第三优先类别,
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分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两类.前者不受移民法上每年的配额限制,而后者则要受配额限制.优先亲属又按其关系划分成四种优先类别.
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包括以下四类:
①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已婚子女.
② 第二优先 A类: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是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类: 美国永久居民年满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③ 第三优先: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④ 第四优先: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 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