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治疗费用需超过报销的起付线。2.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
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次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120元。新农合实行家庭账户,即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中的40元参保金纳入家庭账户基金,用于门诊医药费用的报销,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用完为止。如有剩余,可以在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继承给子女,但不能抵交下年度个人缴费。报销时不设医保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账户余额。参保农村居民门诊看病报销只能在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区县级医院,看病后就可以当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