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中银行账户可以是一般户吗

2025-05-14 18:14: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是一般户,但是不要用没有在税务备案的银行账户。因为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备是违法的。

《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 经济活动中的重要 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 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 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 作用。

回答2:

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票资料中银行账户可以是一般户。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信息必须是基本户信息。

虽然基本户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但一般户除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外,同样可办理转账结算。

1、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而一般户是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一般存款账户,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也就是说,无论是基本户还是一般户,只要是从受票方基本户或一般户支付的所购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均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  票。

回答3:

可以。
开票系统里填写好一般户的资料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