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理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 劳务分包 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