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5年徒刑,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因无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钱支付罚金,对减刑起决定作用吗

2025-05-18 02: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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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刑法》规定,罚金、没收财产和减刑没有关系。对于罚金,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所以不用担心,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就可以减刑。实践当中,在押犯人不减刑的不多,除非犯人相当顽固,拒绝减刑。
望采纳,谢谢。

回答2:

不起决定作用,但是会有影响,没钱减刑很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