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用赔乙方 甲虽有动手在先 但未伤及乙方 且乙方有持械打击甲方要害致甲方轻伤 乙方属防卫过当 乙方见机不妙心虚而逃慌不择路而自伤 非甲方所意为更非施于行为所致 故乙方所伤无关甲方 甲方可完全不予赔偿
乙方故意伤人,已经违法,而且乙方受伤完全是自己造成,跟甲方无关!
自作自受!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