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四年之后才送达案外人执行裁定书,案外人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2025-05-17 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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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可以的;因为涉及到你的权益,有权利必有救济,这是一项司法原则;裁定书收到15日内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如果法院做出维持的决定,你不服时,还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不过,你一定要依法办事,具体请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可以。因为法律规定是收到裁定书10日内起诉。所以,起诉的条件不是什么时候作出,而是什么时候送达。记住,10日之内,超过10日丧失诉权,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书就生效了。

回答3:

如确涉及到案外人利益。案外人可以在收到判决后起诉。此时视为案外人知道 自已的利益受到侵害。

回答4:

如果案外人对于该裁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