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的主管部门是药监局、工商局还是商务部呀?

2025-05-20 0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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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的主管部门是药监局。
药品质量由药监局管理,工商部门对经营行为(比如欺诈消费者等)和销售冒用注册商标等行为的监管。药品广告由工商和药监部门分别负责广告行为和内容的管理。
商务部门对药品好像没有什么监管职能。其实,在我国因为部门职能交叉,一个经营者可能会有多个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职能分工对其进行监管,是很正常的。药监局、工商局和商务部共同管理药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对全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成立于2013年3月,其前身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零售药房是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一门店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又称独立零售药店。零售药房是直接向患者提供其所需之药品和保健服务的机构,它与批发公司集中的功能衔接,将成批的多品种药品拆零,供应给附近的患者,使患者可以很方便地买到所需的各种药品,保证了医疗卫生事业社会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零售药房销售药品的同时,还为患者提供各种服务, 零售药房与一般消费品零售商不相同,是医疗保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零售药房的特点是数量众多、分布很广;具有企业性质;经营多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