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干了十年,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老板把厂给卖了,我们老员工该怎么办?老板把厂卖了,没跟你们说,这是老板的不仁义,也是老板的权利。只是不知道,你们和老板签了合同没有,如果签了,那合同里是如何规定的,你们最清楚,如果是老板违约,你们可以找他谈判,如果,合同里没有写到有关问题,那么,你们就要考虑,是否跟着新老板干,还有,新老板会不会让你们继续留下来工作,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好的话,继续留下来工作,如果不好的话,就在换一份工作,祝你们好运!!!
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老板换人不应该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续签你就看看要不要留下。不续签你就另谋高就。人家没有安置你的义务。看你和前老板签的合同怎么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