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刑事案件,是不需要收取诉讼费的。如果罪名成立,法院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危险驾驶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被害人起诉的,属于非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诉讼费: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危险驾驶罪会开庭宣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