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发生股权转让时,未出资部分如何处理

2025-05-17 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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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让人(原股东)应当补足出资,受让人如果是知情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对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要求出资不足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有权要求受让人为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出让的股东追偿,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