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律上,老板是老板,公司是公司,这是二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
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老板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果是个人独资的,原则上老板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非是依法登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原则上老板个人借钱,与公司无关;如果老板代表公司借钱,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责任。
四、即使是公司承担责任,本方也无权擅自占有公司的款项,原则上,这是违法的。
1、如果本方占有公司的款项,是依法产生的,如果家人与公司有业务关系,那么法律规定,本方(家人)享有依法留置该款项的权利,或主张互相抵销。
2、如果你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侵占公司款项的,有职务侵占的嫌疑。不过,如果是公司借款的,那本案有民事借贷纠纷在先,一般不宜认定犯罪;如果是老板个人借款的,那本方“占有”公司款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不掌握具体情况,讨论起来也比较麻烦,具体个案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作出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