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当补缴。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可以,这个要公司补缴社保的,但是,要看他在公司的工资到退休时有没有满15年,如果满了,那就全部公司补缴,如果不满,自己也要补交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