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费一般由安装单位承担(安装合同另有协议除外,比如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监督检验费用)。
你所说的特种设备安装后安全鉴定取证费用不知你所指的是什么,我的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如果是建设单位对安装监督检验有疑问要重新申请安全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责。二是取证费用,应该是指安装验收后向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费用,这个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的。
我给你一个辽宁省物价局 财财厅 的一个文件供你参考:
辽价发[2010]XX号
关于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九、由于受检单位的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致使检验单位未能按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验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检验手续的,每延误1天,加收5%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超期未检或停用1年以上重新开展检验工作的按监督检验收取检验费。
十、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提出复检,其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存在错误,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检验费。
十一、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收费按不超过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5倍收取。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的,应与委托人或申请仲裁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七、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前各项准备工作,所需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如设备清理、打磨、介质排放、设备内部通风、有关辅助工具、材料、水、电等。
八、由于检验机构的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检验工作结束后未按规定的期限(以检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日为准)出具检验报告的,超出规定时间1~15个工作日的免缴30%的检验费;超出规定时间16~25个工作日的免缴50%的检验费;超出规定时间2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缴全部检验费。
九、由于受检单位的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致使检验单位未能按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验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检验手续的,每延误1天,加收5%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超期未检或停用1年以上重新开展检验工作的按监督检验收取检验费。
十、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提出复检,其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存在错误,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检验费。
十一、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收费按不超过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5倍收取。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的,应与委托人或申请仲裁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第一年由安装方承担,第二年由使用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