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70岁了,是一名临时扫马路的。3月1日下午4点30分在岗卫上生病,在医院抢救到3月2日晚8点死亡...

2025-05-15 17: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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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附件:《工伤保险条例》及<赔偿详细清单>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父亲买了保险的话,保险公司理应赔偿一部分,工作岗位赔偿一部分。如果没有,所有的赔偿都可能要算在你父亲工作岗位上吧,虽然懂一点点但毕竟不是学法学专业的,最好请一位比较好的律师,或者是学法学的人,问一问在进行赔偿,如果搞不好很可能会上法庭的,好好考虑一下吧!对了,赔偿金应该有专业人士或法庭法官来审定,因为他们会比较专业一些,网上问不到什么的,如果觉得不错,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