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6、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7、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8、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适当延缓报废。
9、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0、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1、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2、三轮汽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3、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4、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0年。
15、轻便、边、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
16、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各类客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
一、如果为座位总数为 15 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使用8年强制报废;
二、如果座位总数为16至30座的中型客车,使用10年强制报废;
三、如果座位总数为31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使用12年强制报废。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2、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
3、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专用校车使用15年;
6、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7、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