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2025-05-14 15: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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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编制5名,职数2名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访接待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局工、青、妇等群团的工作。
(三)综合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全市及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提出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布规划,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税政法制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监督地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市地税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五)预算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区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六)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拟定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负责地方政府内债有关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监督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管理支付结算手续等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八)文教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九)经济建设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工业、交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农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研究全市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企业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全市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市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
(十三)城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城建资金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具体审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制订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等;审核提出下年度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城建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督促城建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管理、监督城市公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外债与地方金融科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管理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贷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项目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考核;负责管理财政担保业务,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拟定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
(十五)会计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办法,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的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六)财政监督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财政性专项资金合法、合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十七)煤炭基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煤炭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制定具体办法;负责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及收支预算管理,对基金收支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基金代征机构和市煤炭基金稽查支队业务经费管理及业务工作指导等。
(十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指导、管理和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