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的嫁到安徽,户口迁到安徽去了,回贵州可以办离婚吗,贵州民政局可不可以办离婚?

2025-05-15 0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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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的离婚判决,就是当事人的离婚证明,也是其单身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