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急,你的问题是可以说清楚的,有必要,你可向县级计生局投诉。 首先你得搞清,2010年的超生罚款单是由谁出具的?他们当时是怎样对你说的?在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时,有否向你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通知书一类的文件? 其次,你是向谁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该“罚款单”是由谁交给你的,上面是否盖有印章,那印章上是那些文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只能是一次,作出的征收决定是不能轻易修改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