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符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解除查封、冻结的帐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被告提供相应其他担保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