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按照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才能删除“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你这不是黑名单,你这叫前科
是不是进个人征信了。
?什么上面被拉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