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住证过期申请续期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领取长春市居住证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第十条:
1、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扩展资料:
吉林省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
六项基本公共服务涵盖: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待遇。
九项便利包括:
1.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
8.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适龄子女符合本省招生考试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9.国家及居住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公安厅-居住证签注
可以的。如果仍在同一城市居住,可以补办续签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