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开庭庭审,法官问双方申请调解吗?这个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吗?为什么法官要问原被告!我要是不...

2025-05-16 04:07: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是法律规定,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法定程序,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附:《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是自愿的 但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调解 是必经程序 并不是说你必须接受调解结果 但这个过程是要有的 不过不会很麻烦 只要你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就可以了

回答3:

调解时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主要也是为了你们考虑,如果不同意,拿酒直接进入审判程序。法院不得强制进行调解。

回答4:

司法调解是一种救助途径,当然你可以放弃调解进入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