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是填写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而你公司开的红字发票,应该是销项税额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反映填列,不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在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时发票分数按照实际填写份数填写(包括红字发票份数),填写销售额时应按照红字发票的销售额抵减当月销项税额后的数填写即可。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你没填机动车的。填在第一栏“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二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显示的是正确的,如果你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的发票管理里面运输发票窗口填入了机动发票认证金额96188.04 的话,那么在附表二内第四栏和第八栏应显示有数据96188.04,第十二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应是96870.23,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继续补充。
辅导期是隔月抵扣,6月认证的进项要到8月申报属期7月税时才能抵扣,所以7月申报时是没有进项抵扣的,6月认证的票填到附表二的待抵扣栏。
举个例子:6月认证进项600元,7月认证700元
7月申报属期6月报表附表二填:
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600
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600
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600
8月申报属期7月报表附表二填:
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600
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600
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600
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700
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700
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