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2025-05-19 1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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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市公司退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退市直接影响股票的流通性,并且通常伴随着股价大幅下跌,关系到数万股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两种机制。

上市公司基于实现发展战略、维护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以及成本效益法则等方面的考虑,认为不再需要继续维持上市地位,或者继续维持上市地位不再有利于公司发展,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交易。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第158条:上市公司有前条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退市

回答2:

一个公司如果退市了,公司一般会回收余股,给你个参考

齐鲁退市第二期余股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石化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中国石化将于2006年6月1日起,通过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第二期余股收购,现将第二期余股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为齐鲁石化余股出售的第二个结算周期,该结算周期分为申报期间和登记结算期间,在申报期间内,接受余股出售申报但不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在登记结算期间内,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但不接受余股出售申报。
最迟于2006年6月30日,登记公司应中国石化的申请完成该结算周期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2006年6月30日之后,中国石化将依法办理有关齐鲁石化的后续事宜;余股股东将不再享受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服务系统带来的便利性。
在上述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齐鲁石化的余股股东可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余股简称为"齐鲁收购",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706001";申报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10.18元;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出售申报在本结算周期的申报期间可以撤销.

回答3:

这就是为什么要股权分置改革了。如果大股东努力把公司从危机中拯救出来,ST摘帽并股改,那大股东手里的大批股票未来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变现,获取大笔财富。

如果大股东漠不关心就让公司退市呢,手里的大批股票的价值会暴跌。比如说在二级市场1.5元一股,如果退市了,大股东想转让,一般最多会以0.5元一股转让成交。也就是说二级市场的股价往往都比股权转让高很多。

另外,退市对公司的名誉打击也极其严重。

我估计楼主持有快退市的ST股。楼主你可以看大股东和管理层的积极性。如果他们是不负责任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那还是尽早把股卖掉为好。

回答4:

影响当然很大了,不能够退到三板市场,就濒临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