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男方所在民政局领取的,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民政局能办理吗?

2025-05-18 1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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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协议离婚是可以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可以。

回答3:

可以

回答4: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