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未达到转正工资80%,合同的效力

2025-05-13 06:51:5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但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和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如果试用期工资既没有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又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违法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回答2: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这部分合同内容无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