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以下内容是我在 大律师网 看到某相关案例里面律师给出的一些解释:
打114查一下你所在的的劳动局电话,然后问劳动局你做的工厂属于哪个劳动局的管。然后你就上那家劳动局去,说要申请劳动仲裁,人家起先会很不情愿办这事的。会找各样的借口踢皮球。不办你就找他的领导。领导不管就一层往上找!里面虽然很黑,闹大了他们也不好过。我以前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办公室的电话打爆了,接了电话问几句就挂电话,如此多的投议仲仪庭却布满了灰。上班女的打毛线的都有!他们被缠得没法,也做个样给你填仲裁表,填好就叫你等二个月。其实在没有同意受理之前叫你等二个月是违规操作,如果你等了二个月后他们会告诉你不受理,最后连表都找不到(被扔垃圾桶)你就得再填表。周而复始消魔你的耐心。正规的操作是你申请了仲裁后,七日内如果同意受理就会发给你受理通知书,如果不受理也会发不受理通知书给你。如果没理由不受理,你还可以拿这个通知书去法院,那告的就不是老板了,而是劳动局。所以,没有正当的拒绝理由又不想给你办就会找各种花样为难你,比如,问你有没有厂牌?没有不办。有没有工资表?没有不办。有没有合同?没有不办···等等。他们说要这些是要有劳动证据,存在劳动关系。他们完全可以去厂里调查,厂里有没有你这个人在上班的。不然,警察查案子都像这样还查个鬼呀?!他们很懒。但你要有一种就是告到中央也要把工资拿到手的决心,不要怕他们,他们是国家的小人,是一群黑乌鸦!我的亲身经历。照我说的去做,去申请仲裁,跟老板在劳动局里打官司。就能拿到工资。不要怕,没有什么怕他们的,我们不就是打工命么?命都不值钱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尽管去,胆子放大点。该害怕的,是那些老板!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你好,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