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单位自己承担因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湖南中坚力量认为这是企业的一种重要风险处理手段,实质在于风险发生并造成损失后,企业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这种方式的前提是,企业对该风险预防不能,回避不得,且又无从转移,只能接受。
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团队,并对其各方面风险进行预测并计算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