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
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
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除将不动产出租或销售给一般纳税人,个人到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