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公司事务选择委托方的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双方在业务之初,应当订立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时间标准、质量标准,以及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违约措施。如果订立的是后头合同,那么,现在就改成书面合同。
2、当发现受托方的业务做得过于粗糙时,那就要启动合同惩罚措施!
3、由于你说的是代理记账这个行业,一般来说,你给付的报酬可能非常有限,所以,你也不能过于要求对方把你的账记得怎么样光滑、齐整;市场经济下,品质都是有价值的,你的廉价只能购买低廉的服务,这个你必须认同。如果你想获得高品质的服务,那么,必然要支付较高的报酬!
4、你想重新选择一家记账单位,我建议你还是和原来的记账公司谈一谈,换一家也没有大多作用,除非你提高报酬。对方毕竟也是一个企业,它也要生存,对吧??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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