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以后在回家路上出了事算是工伤吗?

2025-05-11 03:39: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不是所有事故造成的负伤、致残和死亡都能认定为工伤的,国务院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7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最重要的依据,三者缺一不可。比如在工作时间内,脱离工作岗位干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所发生的事故,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其它不安全因素或者发生的偶然事件造成的伤害,并非本人行为所致,可以认定为工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充分体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有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具有一定风险,如公安、税务、司法部门工作的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不法之徒的暴力伤害、报复袭击造成的伤害。这种情形认定为工伤,可以弘扬正气,维护社会安定。

回答2:

  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 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回答3:

下班路上不属于工伤,上班路上属于,
你属于意外伤害,如果有商业保险可以索赔.
但工伤就没有希望了.

回答4:

你的这种情况不算工伤,因为,你的伤害发生在下班途中,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你的伤害不是因为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因此不算工伤。
你的医药费应该由抢劫者来承担,如果犯罪分子没抓到,那么如果你买了人身意外保险,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