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管社会治安的,你说的情况看是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按照法律规定,在借条的诉讼时效期内首先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他偿还。如果经判决后他仍然没有按照判决偿还的,你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从借款人出具借条时开始起算。已经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起算。
另外,你说借条上他只签了字而没有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规定,他签了字的借条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也就是说是有效的。
我相信你说的事实是真的,但总体来说,借款人是真实存在的,借款行为也是经过你同意的,拒不还款的行为只能构成经济纠纷,不属于诈骗,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必须到法院进行诉讼。你应该尽快将所需的证据、证人证言等诉讼材料搜集全后送交到法院,才有可能打赢官司。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申请立案,不过经调查还是要发现你的情况才可以,不过我相信公安一定会查清楚的,建议你还是先报警!
可以去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