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一、产假工资发放及员工享受的待遇:
用人单位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6.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由社保公司发放),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
7.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8.已享受生育津贴的,企业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2.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二、产假多少天?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产期员工产假做了进一步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