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受聘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离开农业技术推广岗位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农民技术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待遇。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工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