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1、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吗?

2025-05-15 15:39: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另外,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扩展资料:

《公司法》对股东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度百科—股东

回答2: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另外,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扩展资料:

《公司法》对股东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度百科—股东

回答3:

1、可以。《公司法》对股东资格并没有限制性规定。

2、可以。一人有限公司对法人股东也未有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回答4:

回答一: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回答二:

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

因为公司法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人的话,就是1人独资公司,那这个人必须是法人实体或者自然人,但合伙企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所以,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全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法律属于间接禁止了。

回答5: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作为股东。但不能成为唯一股东,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很特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