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未经房东同意,将店面转让给乙方,并与乙方以字条形式注明转让费具体内容,并属名。转让费5万元。

请问这算诈骗吗?报警,警察会处理吗?可以起诉他吗?
2025-05-15 19:07: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朋友,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办,本身租与不租就是自愿行为,乙方想不租了,那就不租给他,再租别人呗。如果你不想退钱给他,那么你在之前的转租合同上是否有提到,譬如:如果乙方毁约需缴纳X%的毁约金之类的话,如果没有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什么可以保障你能收到钱,你就应该把钱退给乙方,5万块钱你是不可能都占为己有的,既然乙方只让你退还给他5万块钱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就已经证明乙方是通情达理的人,换做是我,我就会退给他一部分钱,然后再找其他人将店面转租出去。

补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所说的这些只是针对你写的那些话的内容分析的,你们之间的具体谈判我也不大清楚,如果有说的不妥的地方还请你谅解。

回答2:

属于民事纠纷,承租方只能起诉对方。而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3:

肯定算
房主只是把房子租给甲方,又没让他转卖
但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也不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