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期间的加班费是否也可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申请

2025-05-20 06:43: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没有足支付员工加班费,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加班费。
  1、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答2:

根据《劳争议仲裁》第二十七条规定劳争议申请仲裁效现主张双倍工资已经超效 现处于视固定期限劳合同状态要主辞职补偿看用单位具《劳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获每月工资经济补偿 附:《劳争议仲裁》第二十七条 劳争议申请仲裁效期间仲裁效期间事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侵害起计算……
《劳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位

第四十六条 列情形用单位应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者依照本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合同;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 ……

回答3: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