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追认合同,就是不承认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合同没有生效。一个月内不追认合同就是无效的。在一个月的追认期内这个合同叫做效力待定合同,也就说到底有没有效力等待有权人的追认。合同向对方有权要求代理人追认,这个行为叫做催告权。也有权利要求撤销该合同,让该合同直接无效,这个权利叫做撤销权。这个合同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里面涉及的,是对该合同的一个特殊规定,既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也防止代理人长时间拖延,使合同一直处在待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