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踪4年,仍活在世上!与家人失联,家人有权注销我的户口吗?

2025-05-14 16: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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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权利注销户口,必须要进行失踪人员户口登记才能进行。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
  第四条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
  具体办理手续请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