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个人认为,我国目前过路费的收取,有些地方并不是把道路建设作为了提高运输效率,扩大社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合理流动,而是以此敛财。过路费的收取应该以车型、体积、重量为基本要素综合考虑来确定收取标准。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以车型收费,山西省收过路费不按车型只按车辆大小收费,按规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