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认下负全责,至今三个月过去民事赔偿未达成,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了会怎么判??

2025-05-19 17: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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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相应赔偿标准,依照实际情况赔,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回答2:

民事赔偿是有标准额的,不是家属多离谱的要求法院都会接受的。
比如沈阳市的标准是一个人身故赔偿30万左右,多也不能多得太离谱。
如果对方一直不出面,你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缺席审判啊

回答3:

现在刑事附带民事对你又一定的好处就是他不能要精神赔偿!但你要被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