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已经注销了,未通知中方,中方如何追究其责任

2025-05-18 2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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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程序应是如下:
一、中外合资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登报公告。
三、注销国家税务登记,并取得注销通知书。

四、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并取得注销通知书。

五、海关的注销申请: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海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海关登记

六、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七、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八、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注:整份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这些不是要有材料才可以注销的吗?外方是如何注销成功了?
情况不明,建议找个律师或者到相关的工商部门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