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约束性商品预归类的条件:
我国海关规定:预归类是指一般贸易的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申请人以海关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提供样品,海关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决定的行为。
进行约束性商品预归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办理:
(1)申请人资格是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
(2)申请商品为一般贸易范围进出口货物。
如何办理商品预归类:
1、符合条件申请人先向海关领取或在网上下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一种固定格式的表格),并进行填写以书面形式提交进口地直属海关(一般为关税归类部门)受理;
2、《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作决定的海关各执一份。
《申请书》应准确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名称、地址、在海关注册的企业代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
(2)申请预归类商品的中英文名称(其他名称);
(3)申请预归类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商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原理、性能指标、功能、用途、成份、加工方法、分析方法等;
(4)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
(5)《申请书》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3、申请人应按海关要求提供足以说明申报情况的资料,包括:
进出口合同复印件、照片、说明书、分析报告、平面图等,必要时应提供商品样品。应提供证明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相关材料(海关备案复印件)。
申请所附文件如为外文,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译文。所提供资料与申请书必须加盖骑缝章。
DateTime:2006-11-09申请人的资格: 预归类申请人应是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申请程序:预归类申请应由申请人填写《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提交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若接收申请的海关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在同一直属海关关区的,应凭申请人所在地直属海关开具的证明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地直属海关在确认申请预归类的同一种商品未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海关提出预归类申请后,即应开具允许异地申请的证明。一份预归类《申请书》只应包含一项商品;申请人对多项商品申请预归类的,应逐项提出。申请人不得就同一种商品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海关提出预归类申请。《申请书》内容: 申请人应按海关要求提供足以说明申报情况的资料,如:进出口合同复印件、照片、说明书、分析报告、平面图等,必要时应提供商品样品。申请所附文件如为外文,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译文。《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作决定的海关各执一份。《申请书》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所提供资料与申请书必须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可在海关作出预归类决定前向海关提供新资料,并对原提供资料作出说明。申请人在海关作出预归类决定之后声明原提供资料作废并要求向海关提交新资料的,如货物尚未实际进出口,海关应按新提交的预归类申请重新审核。 预归类决定书:海关作出预归类决定后以《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决定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持有,另一份由作出预归类决定的海关留存。《决定书》自海关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只限申请人使用。持有《决定书》的申请人在该决定的有效期内进出口《决定书》中所述及的货物时,应向进出口地海关递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