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的太远了,还有40年甚至更长时间呢。国家现在没有这种政策。通行的解释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继续拥有,重新确定使用年限。
我国规定商业房产(比如铺面)的产权是40年。同时配套的商业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也是40年。至于届满之后如何处理一致是法学界争论的话题。
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这里出现了一个司法模糊地带,商业房产到期后怎么续期?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的理解,按照目前这个有漏洞的条规执行,当届满之后,行政机关可以发布拆迁归家文件。对产权进行处理。ZF有太多的权利。所以二手商用房产,剩余产权年限不长时,风险是比较大的。
不过,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所属房产为与其他住宅建筑相连不可分割,不可单独再规划且有明确产权所有关系的,理应得到与住宅房产相同的续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