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要分家,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分,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2025-02-14 01:43: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的。这属于家庭事务,不在法律解决范畴之内的,更不要说动用法律来强制执行了。
法律的强制执行措施大部分体现在因触犯刑法而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如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强制措施都已经很少了。

说句通俗的话,分家这事有必要闹到动用法律来解决么。就算起诉到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最好的方式是心平气和的谈妥,当然可以寻找法院、居委会等居中协调,做做思想工作。亲兄弟明算账,兄弟俩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你补充了问题,我也修改一下回答:还是不可以。不论你说的是什么样的具体情况,都不能通过“法律强制措施”来强制分家。因为这个属于私法的民商领域,应该由双方意思自治,即双方合意,法律强制措施属于公法领域,不能介入的。
不同意分家,你想通过法律强制是行不通的,但是你可以把条件抬高些或者降低些啊,这就是纯粹的谈判啊。至于具体让步或者要求多少,我建议你去律所请教主攻公司法的律师,让他给你提点建议,把握一下程度。这样更稳妥些。)

回答2:

一方不收购,另一方可以对外转让.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民法通则》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法通则意见》
91.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92.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物权法》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那么大的标的额,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为好,网上不够专业,也浪费时间!

回答3:

分别继承完成后,其实就是股权纠纷,兄弟俩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纠纷协商不成,当然可以提起诉讼了。 等法院判决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4:

分家?是分共同财产还是遗产?这个应该涉及到遗产分配的问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裁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但还是建议找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毕竟是兄弟、闹上法庭不好、

回答5:

亲兄弟明算账,兄弟俩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